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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票,装箱单的货主签章及合同上的进出口双方签字
(2008-10-20)

   从2008年10月20日开始整个宁波关区(包括宁波现场业务处,北仑海关,大榭海关)对报关时所附的发票,装箱单的货主章及合同上进出口双方签字做了以下要求:1,发票,装箱单上必须要有货主的签章,且必须清晰有效 2,合同上必须要有进出口双方的手签,不能是电脑或打字机打出来的签字,必须手签,且出口方要盖有清晰有效的章 以上两点海关在审核单证时将加强管理,如有不符,一律退单。